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希望广东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以开放促改革,前海始终着力于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制度创新、深港合作等方面取得累累硕果;以改革促开放,前海已经成为港人最愿来、港企最受益的标志性区域。
截至2017年底,共有来自“一带一路”沿线的36个国家,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投资设立262家企业,注册资本121.20亿元;前海企业累计向“一带一路”15个国家直接投资设立企业(机构)39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2.21亿美元。
多层次深化制度创新
截至2017年底,前海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达319项,全国首创或领先131项,其中全国复制推广8项、全省推广49项、全市推广二批31项,前海已经成为新一轮改革创新的引领区,走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第一方阵”。
为深化投资便利化,前海首创跨境缴税、完善多元化缴税平台,开展城市级基础设施BIM技术应用,有效改善投资环境;发布国内自贸区首个对外直接投资指数,完善投资管理体制;优化“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实现外资备案后置;研究出台《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反垄断工作指引》,发布国内自贸区首个对外直接投资指数,完善投资管理体制。
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前海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上线试运行,船舶申报数据项减少80%,船舶放行时间由1天缩短到1小时;推动海关和国检在以口岸直通、集检分出和分送集报等验放模式的基础上,再造联合查验作业流程,加强关检协作配合,首创关检自贸通,大幅提升了通关效率。
为加快金融开放创新,前海落地国内首单以平台为依托的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并成为国内首个获得授权由地方外汇分局自行审核的试点地区;推动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试点(WFOE)取得突破,深圳首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东亚联丰获批落户;在国内率先重启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业务;发布前海跨境金融指数(QCFI),建立前海金融创新数据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多角度营造法治环境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为营造富有前海特色的国际化一流法治环境,前海坚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强化法治创新,多角度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
在深化前海特色法治创新方面,前海出台了全国首份自贸区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文件——《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建立了自贸区首个法治指数指标体系;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法治前海研究基地,为自贸区检察机关乃至中国检察制度的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设立市政府前海公共法律事务调处中心、深圳市前海现代法治研究院,为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法治研究等提供强力支撑。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前海发布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纲要及工作指引》,建设具有国际公信力的司法保障体系;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前海挂牌成立,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使用和管理的全链条生态体系;推动前海法院发布新类型案件裁判指引,探索构建司法、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的商事争议多元解决体系;首创适用香港法律审结经济纠纷案件,实现前海适用香港法律的重大突破。
全方位推进深港合作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前海已经成为港人最愿来、港企最受益的标志性区域。数据显示,2017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新增注册港资企业2482家,新增注册资本3140.32亿元;全年片区注册港资企业增加值486亿元,占比23.9%;纳税91.87亿元,占比26.6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24亿元,占比37.43%;实际利用港资43.30亿美元,占比97.36%。截至2017年底,片区累计注册港资企业7102家,注册资本8705.42亿元。
近年来,前海深入推进深港更加紧密合作,前海新时代国家战略平台功能进一步凸显。